陕西苏瑶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苏瑶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8462号(2021)陕0112执846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执8462号案件名称
陕西苏瑶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苏瑶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8462号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陕西苏瑶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苏瑶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赵文菊;赵文菊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112执8462号 赵某某、陕西某某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赵某某与陕西某某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赵某某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市劳人仲案字(经开)【2021】第962书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的标的为案款621.2元,本院依法受理。执行中,已执行回案款621.2元并发还给申请执行人赵某某。本案执行费50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112执8462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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