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志起、李忠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423执19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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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423执1976号案件名称
闫志起、李忠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景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闫志起;李忠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423执1976号闫志起、李忠义:申请执行人闫志起与被执行人李忠义人格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忠义打入本院执行专户4050元,本院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闫志起4000元。李忠义已履行清给付闫志起赔偿款的义务。本院收取李忠义执行费5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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