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希明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13执保97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13执保972号案件名称
汪希明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汪希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13执保972号汪希明:本院在执行汪希明与沈阳汇置高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保全中,本院对被保全人沈阳华储置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xx元以内予以查封(或冻结、扣押)。已按你提交的申请书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靳帅二〇二一年×月×日书记员 魏巍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燕与戴兰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沪0110财保613号 下一篇 湖南乐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姜巧云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裁定书(2021)湘0182民督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