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英、黄一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304执恢62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304执恢627号案件名称
刘桂英、黄一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刘桂英;黄一明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304执恢627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桂英与被执行人黄一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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