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岳斌、李小芳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8执68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028执687号案件名称
刘岳斌、李小芳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安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安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刘岳斌;李小芳;郴州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8执687号申请执行人:刘岳斌、李小芳。被执行人:郴州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岳斌、李小芳与被执行人郴州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按照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2019)湘1002民初2938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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