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会玲、巩义市城区格调生活灯饰馆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81执276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0181执2769号案件名称
陈会玲、巩义市城区格调生活灯饰馆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巩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巩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陈会玲;巩义市城区格调生活灯饰馆;王跃水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81执2769号巩义市城区格调生活灯饰馆、王跃水、陈会玲:本院在执行巩义市城区格调生活灯饰馆与王跃水、陈会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巩义市城区格调生活灯饰馆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81民初467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鞍山市泰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胡荣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304民初5045号 下一篇 韩宁宁没收财产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21)浙1024执19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