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红、郭庆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恢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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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恢597号案件名称
孙晓红、郭庆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孙晓红;郭庆伟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恢597号申请执行人:孙晓红,女,住吉林省榆树市。被执行人:郭庆伟,男,住吉林省舒兰市。申请执行人孙晓红与被执行人郭庆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案款253892.00元及执行费3700.00元,至此,(2018)吉0283民初270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舒兰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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