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蒋仁涛等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2执78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322执782号案件名称
王勇、蒋仁涛等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新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王勇;蒋仁涛;蒋仁涛已履行了(2020)湘1322刑初627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22执782号申请执行人王**,男,1994年3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化县。被执行人蒋仁涛,男,2003年8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邵东市。被执行人蒋仁涛已履行了(2020)湘1322刑初627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退赔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12000元,剩下200元申请执行人王**自愿放弃,不再要求蒋仁涛给付。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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