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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024执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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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024执453号
  • 案件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鄢陵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鄢陵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鄢陵县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024执453号本院执行梁银华申请执行刘彩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以通知书形式告知申请人,故本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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