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于少帅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4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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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4937号案件名称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于少帅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于少帅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4937号于少帅:本院执行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请的财产刑执行一案,于2020年9月24日经本院审结,该案(2020)湘0103刑初617号刑事判决书,经被执行人于少帅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 判 员 李俊才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法官 助理 王 军代理书记员 杜健伟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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