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某、刘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02执恢4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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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执恢473号案件名称
冯某某、刘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冯某某;刘某;岳阳市元亨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2执恢473号冯某某、刘某、岳阳市元亨置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冯某某、刘某与被执行人岳阳市元亨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长 赵 健审判员 周石保审判员 吴 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吴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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