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全人延边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01执保1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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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2401执保1551号案件名称
被保全人延边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延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被保全人延边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01执保1551号申请保全人程维宏与被保全人延边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程维宏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保全人延边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屋产籍手续,并提供其名下财产作为担保。本院依据(2021)吉2401民初8019号之一民事裁定实施保全措施,现申请保全人申请的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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