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强、陈朝辉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1执保1577号之一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1执保1577号之一案件名称
李增强、陈朝辉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浏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李增强;陈朝辉;周书利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浏阳市人民法院通 知(2021)湘0181执保1577号之一周书利:本院受理李增强、陈朝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增强、陈朝辉于2021年8月30日向本院申请对你所有的价值130000元的财产予以冻结。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作出(2021)湘0181民初10156号民事裁定书,现已依法对你采取部分保全措施。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