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军、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镇刘家窝铺村民委员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1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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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1150号案件名称
于长军、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镇刘家窝铺村民委员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于长军;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镇刘家窝铺村民委员会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1150号关于于长军申请执行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镇刘家窝铺村民委员会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4月22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09月03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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