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81执68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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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81执6868号案件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耒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81执6868号黄钱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本院执行的黄钱钱申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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