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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24执1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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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24执1377号
  • 案件名称

    吴海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湘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吴海波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24执1377号吴海波:关于徐青申请执行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湘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624民初109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你应履行35,420元债务及案件执行费431元,在执行过程中,你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陈亚茂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宋石子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湘0624执1377号徐青:关于你申请执行吴海波追偿权纠纷一案,你申请执行的湘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624民初109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内容,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执行35,420元债务及案件执行费431元,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陈亚茂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宋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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