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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珠、于淑荣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恢5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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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恢573号
  • 案件名称

    马玉珠、于淑荣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马玉珠;于淑荣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恢573号申请执行人:马玉珠,男,住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于淑荣,女,住吉林省舒兰市。申请执行人马玉珠与被执行人于淑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全部履行完毕。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2020)吉0283民初145号民事案件生效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舒兰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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