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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环玲、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2执2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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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422执2048号
  • 案件名称

    孟环玲、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寿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孟环玲;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长奎;李传均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22执2048号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朱长奎、孟环玲、李传均(被执行人):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朱长奎、孟环玲、李传均(2021)皖0422执2048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59470.5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69428.9元,其中,本金900000元,利息169428.9元。其余利息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至此,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0422民初1572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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