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顶端游泳健身俱乐部、陕西品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628执19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陕0628执199号案件名称
富县顶端游泳健身俱乐部、陕西品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富县顶端游泳健身俱乐部;陕西品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陕0628执199号申请执行人:富县顶端游泳健身俱乐部地址:富县北教场长河大厦企业统一信用代码:xx被执行人:陕西品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xx法定代表人:陈剑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富县顶端游泳健身俱乐部与被执行人陕西品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628民初97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品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富县顶端游泳健身俱乐部向本艳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标的为:28887元。本院受理后。由审判长黄凤贵、审判员王树理、审判员杨海军组成合议庭。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查明,被执行人陕西品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经约谈申请执行人,其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并且向本院递交了申请书,申请向被执行人陕西品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陕西品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执行款为:申请标的为28887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2021)陕0628执199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持本裁定书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黄凤贵审判员 王树理审判员 杨海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孙冬冬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陈浩杰、计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24执1811号 下一篇 武汉光谷瑞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市千村万家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204执4121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