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博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静月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保8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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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802执保844号案件名称
白城市博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静月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白城市博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静月;孙远航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02执保844号白城市博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孙远航、王静月:白城市博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孙远航、王静月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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