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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琴、朱亮亮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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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822号
  • 案件名称

    李玉琴、朱亮亮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李玉琴;朱亮亮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822号申请执行人:李玉琴,女,住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朱亮亮,男,住吉林省舒兰市。李玉琴与朱亮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9825.00元。本院于2021年07月01日予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给付申请执行人李玉琴人民币9825.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李玉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283民初56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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