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琴、朱亮亮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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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822号案件名称
李玉琴、朱亮亮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李玉琴;朱亮亮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822号申请执行人:李玉琴,女,住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朱亮亮,男,住吉林省舒兰市。李玉琴与朱亮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9825.00元。本院于2021年07月01日予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给付申请执行人李玉琴人民币9825.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李玉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283民初56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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