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怀德、李云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526执保1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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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526执保1197号案件名称
赵怀德、李云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蒲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蒲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赵怀德;李云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陕0526执保1197号 保全中心:关于申请人李云与被申请人赵怀德民间借贷一案,依据你中心移送的(2021)陕0526民初4100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已对被申请人赵怀德名下账户存款在8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本案未在申请人李云申请范围内足额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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