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涛、广东华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02执3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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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02执3129号案件名称
杨海涛、广东华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杨海涛;广东华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02执3129号杨海涛、广东华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怀化市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怀劳人仲字[2020]第111号仲裁裁决书,在执行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已受偿20896元,该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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