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生、衡阳鸿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1执保674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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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1执保674号之一案件名称
王秋生、衡阳鸿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王秋生;衡阳鸿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1执保674号之一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阳鸿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秋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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