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欧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津硒悦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11执保26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冀0111执保260号案件名称
河北欧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津硒悦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河北欧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津硒悦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11执保260号关于河北欧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胡跃辉、天津硒悦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9月01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22日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杨立军、朱家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231执1077号 下一篇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5执6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