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五十六、徐永林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3022执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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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3022执624号案件名称
孙五十六、徐永林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卓尼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卓尼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孙五十六;徐永林;张寿成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卓尼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3022执624号孙五十六、徐永林、张寿成:申请执行人孙五十六与被执行人徐永林、张寿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卓尼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2021)甘3022民初1081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生效后,因徐永林、张寿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9月14日孙五十六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16日向徐永林、张寿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21年9月17日,徐永林、张寿成履行案款22200元,案件受理费177元,执行费236元,共计22613元,同日,孙五十六领走案款22200元,案件受理费177元,共计22377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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