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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邹建江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825民初6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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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825民初6830号
  • 案件名称

    杨丽、邹建江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定边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定边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杨丽;邹建江;李国平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陕0825民初6830号 原告李国平,男,汉族。被告邹建江,男,汉族。被告杨丽,女,汉族。    原告李国平诉被告邹建江、杨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蔡济宇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8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院定于2021年8月11日上午09时00开庭,本院依法向原、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现因原告李国平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400元,由原告李国平负担。  审  判  员    蔡济宇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吴海平 1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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