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开、马峙峰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7505执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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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7505执40号案件名称
王兴开、马峙峰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王兴开;马峙峰;刘洋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7505执40号王兴开:王兴开与马峙峰、刘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0000.00元。其中,本金60000.00元,竞拍房屋保证金50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王兴开。至此,王兴开向本院申请执行(2021)吉7505执40号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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