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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开、马峙峰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7505执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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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7505执40号
  • 案件名称

    王兴开、马峙峰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王兴开;马峙峰;刘洋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7505执40号王兴开:王兴开与马峙峰、刘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0000.00元。其中,本金60000.00元,竞拍房屋保证金50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王兴开。至此,王兴开向本院申请执行(2021)吉7505执40号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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