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铭利达实业有限公司、舒兰市众联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恢39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恢395号案件名称
吉林市铭利达实业有限公司、舒兰市众联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吉林市铭利达实业有限公司;舒兰市众联商贸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恢395号申请执行人:吉林市铭利达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吉林市。被执行人:舒兰市众联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舒兰市。申请执行人吉林市铭利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舒兰市众联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案款5437.80元及执行费50.00元,至此,(2018)吉0283民初124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舒兰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