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人:阿克苏塔河源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张勤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9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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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新2901执保1905号案件名称
申请保全人:阿克苏塔河源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张勤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阿克苏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申请保全人:阿克苏塔河源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张勤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905号阿克苏塔河源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你(单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1)新2901财保389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法保全了被申请人张勤名下财产(具体详见附表)。你(单位)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请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时提交本件) 序号权利人保全财产保全实施
时间保全
期限到期
时间1张勤查封、冻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幸福路支行尾号9469账户存款6964.36元2021/9/1012个月2022/9/92查封、冻结工行新疆阿克苏解放路支行尾号4747账户存款43.12元2021/9/1012个月2022/9/93查封、冻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火车站支行尾号4915账户存款5.23元2021/9/1012个月2022/9/94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存款39.99元2021/9/1012个月2022/9/95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存款70.57元2021/9/1012个月2022/9/96位于阿克苏市文化路35号4号楼一处不动产登记手续2021/9/2436个月2024/9/23 注:以上银行账户以你的申请标的20000元予以额度冻结,实际控制金额为7123.27元。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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