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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富、刘刚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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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276号
  • 案件名称

    张洪富、刘刚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张洪富;刘刚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276号张洪富、刘刚:张洪富申请执行刘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2019)黑0521民初1436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7月1日立案,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9月22日达成和解,需长期履行,本案已履行10000元,本案结案。如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恢复对原生效文书的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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