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代柏、新宁县北平商贸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8执7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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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8执770号案件名称
华代柏、新宁县北平商贸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华代柏;新宁县北平商贸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8执770号华代柏;新宁县北平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华代柏与被执行人新宁县北平商贸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新宁县北平商贸有限公司依和解协议自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华代柏已认可并向本院申请执行完毕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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