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莉、裴金明彩票、奖券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022执124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甘1022执1242号案件名称
王燕莉、裴金明彩票、奖券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环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王燕莉;裴金明案件缘由
彩票、奖券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4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022执1242号申请人:王燕莉,女,1985年5月9日出生,甘肃省宁县人。被执行人:裴金明,男,1993年5月7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申请执行人王燕莉与被执行人裴金明彩票、奖券纠纷一案,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甘1022民初247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王燕莉于2021年7月7日申请环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由被执行人曹智支付欠款4000元,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强制扣划被执行人裴金明名下存款4050元(含50元执行费),申请人于2021年8月20日已领取完毕,本案案件款全部执行完毕。本院认为,环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甘1022民初247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甘1022民初247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卫平罚金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豫1082执2570号 下一篇 姚丹、西亚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0104执48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