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桂连、彭毓丽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9执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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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9执389号案件名称
吴桂连、彭毓丽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城步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吴桂连、彭毓丽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9执389号吴桂连、彭毓丽本院执行的吴桂连申请彭毓丽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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