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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桂萍、党小萍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兵0603执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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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兵0603执386号
  • 案件名称

    郑桂萍、党小萍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郑桂萍;党小萍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兵0603执386号郑桂萍(申请执行人)、党小萍(被执行人):关于郑桂萍与党小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兵06民终18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党小萍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郑桂萍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69元,执行费50元。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党小萍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119元,其中,案款7069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6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郑桂萍。至此,郑桂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兵06民终18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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