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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志鹏、黄忠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甘1022执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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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1022执108号
  • 案件名称

    解志鹏、黄忠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甘肃省环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解志鹏;黄忠;黄建平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甘1022执108号申请执行人:解志鹏,男,1968年6月19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被执行人:黄忠,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被执行人:黄建平,男,1980年2月4日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解志鹏与被执行人黄忠、黄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甘1022执10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翟玉升审判员  杨 奎审判员  张真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冯丹丹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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