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保45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2426执保459号案件名称
朱德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安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朱德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26执保459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朱**兴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与被申请人朱**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经审查,本院依职权对朱**兴名下的财产在128,368元范围内在中国银行进行查询。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提请了网络查控,于2021年9月18日将查询结果反馈给了也业务庭。至此,本案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顾利琼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川0704民初3078号 下一篇 合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安徽海沃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403执1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