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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辉华、吴方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3执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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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123执643号
  • 案件名称

    唐辉华、吴方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双牌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唐辉华;吴方富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3执643号唐辉华、吴方富: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唐辉华与被执行人吴方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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