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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宁、张君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427执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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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427执538号
  • 案件名称

    马宁、张君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夏津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马宁;张君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1427执538号申请执行人:马宁,男,汉族,1982年5月25日出生,住夏津县。被执行人:张君,男,汉族,1977年3月4日出生,住夏津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宁与被执行人张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马宁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0)鲁1427民初44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政伟审判员  于文平审判员  毕研凯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李 鑫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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