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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82执16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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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382执1657号
  • 案件名称

    李浩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涟源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涟源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李浩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涟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82执1657号李浩:本院执行的申请李浩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李浩自动履行,执行金额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胡献初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谭彩虹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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