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姚淞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执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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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执641号案件名称
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姚淞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0 0:00:00当事人
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姚淞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执64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衢州仲裁委员会(2019)衢仲网裁字第67687号裁决,于2021年9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姚淞商事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姚淞自动履行人民币585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5800元,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金额与权利,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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