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辉、孙红玲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保67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802执保674号案件名称
高连辉、孙红玲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高连辉;孙红玲;刘中正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02执保674号高连辉、孙红玲、刘中正:高连辉与孙红玲、刘中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李忠华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782执1482号 下一篇 赵某继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2021)辽1281民初3019号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