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金爵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皇奥贸易有限公司等王东芝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24执1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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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24执1086号案件名称
嘉兴金爵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皇奥贸易有限公司等王东芝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盐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嘉兴金爵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皇奥贸易有限公司;王东芝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424执1086号嘉兴金爵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皇奥贸易有限公司、王东芝、王春莲:嘉兴金爵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杭州皇奥贸易有限公司、王东芝、王春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225647元(不含执行费、后续利息)。案经执行,本院拍卖了担保人王春莲的房屋,由申请执行人受偿229368.86元[其中货款216846元、利息12522.86元(以加权平均的货款216846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4日,按贷款报价年利率3.85%的1.5倍计;实际计算利息的天数略大于1年,申请执行人同意按1年计)]。因执行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故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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