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弟、王占国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19)晋0624执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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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19)晋0624执197号案件名称
王文弟、王占国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王文弟;王占国;庞月琴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晋0624执197号申请执行人王文弟,男,汉族,1964年10月25日生,现住怀仁市云中镇仁人路。被执行人王占国,男,汉族,1959年4月16日生,现住址不详。被执行人庞月琴,女,汉族,1964年6月21日生,现住址不详。本院执行王文弟与王占国、庞月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至此,本院执行的(2019)晋0624执197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文锋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李梦琦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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