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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应培、李荣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59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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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5950号
  • 案件名称

    刘应培、李荣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刘应培;李荣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5950号刘应培、李荣:本院执行的刘应培申请执行李荣人格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该案(2021)湘0103民初1033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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