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中、王文英等物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2执1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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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22执1147号案件名称
王建中、王文英等物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沅陵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王建中;王文英;王士林案件缘由
物权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2执1147号申请执行人王建中、王文英与被执行人王士林物权纠纷一案,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12民终103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建中、王文英于2021年8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8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于2021年9月22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一款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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