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福招、施文滟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281执1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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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281执1425号案件名称
龚福招、施文滟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乐昌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乐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龚福招;施文滟案件缘由
继承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281执1425号龚福招、施文滟:申请执行人龚福招与被执行人施文滟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施文滟协助申请执行人龚福招办理位于乐昌市(司法局后面)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为申请执行人龚福招与被执行人施文滟各享有50%的权益,执行费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作出(2021)粤0281执1425号执行裁定强制执行,500元执行费已支付至财政账户。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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