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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夏青双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925执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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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925执227号
  • 案件名称

    熊毅、夏青双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岚皋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熊毅;夏青双
  • 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925执227号熊毅、夏青双:申请执行人熊毅与被执行人夏青双修理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岚皋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925民初29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夏青双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3190.51元并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兑付,被执行人自动向申请执行人给付了10209.49元,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925民初29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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