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陈方舜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06执恢155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106执恢1551号
  • 案件名称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陈方舜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都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陈方舜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06执恢1551号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陈方舜: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恢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移送执行陈方舜罚金一案,执行依据(2019)川0106刑初737号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将案款执行到位。现该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