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某、凌海某某废石料处理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1执1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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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81执1876号案件名称
赵某某、凌海某某废石料处理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凌海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凌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赵某某、凌海某某废石料处理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企业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凌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81执1876号赵某某、凌海某某废石料处理有限公司:赵某某与凌海某某废石料处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0650元,其中,执行费6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赵某某。至此,赵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781民初166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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